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憲法宣誓組織辦法 二維碼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憲法宣誓組織辦法來源:人民法院報 人民法院報訊 為增強憲法意識,激勵和教育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最高人民法院制訂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憲法宣誓的組織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和答記者問全文見四版),于近日正式公布并施行。 據介紹,為進一步明確最高人民法院組織憲法宣誓儀式的具體內容,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結合近年組織開展法官宣誓情況,研究起草了《辦法》。 《辦法》規(guī)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軍事法院院長,在依照法定程序產生后,須進行憲法宣誓,最高人民法院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須進行憲法宣誓。 憲法宣誓誓詞為: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jiān)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 《辦法》明確,宣誓場所應當莊重、嚴肅,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或者國徽,領誓人、宣誓人統(tǒng)一著法袍或者其他制式服裝、正裝,宣誓儀式可以采取單獨宣誓或者集體宣誓的形式,舉行宣誓儀式時應當奏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雖然《辦法》適用范圍不包括地方法院國家工作人員,但各地法院在?。▍^(qū)、市)人大常委會具體組織辦法未出臺前,組織憲法宣誓儀式時可以參照《辦法》執(zhí)行,舉行重要活動時組織的重溫誓詞活動,亦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記者 羅書臻) 主題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