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訴法司法解釋已由最高法院審委會原則通過 將于近期公布實施
來源:新華網(wǎng)
新華網(wǎng)12月25日電 記者25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近日原則通過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送審稿)》。司法解釋稿在進一步作文字修改后,將于近期由最高法院公布實施。
2012年8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為貫徹實施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最高法啟動了修改后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對1992年發(fā)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進行全面修訂。
據(jù)介紹,該司法解釋在起草過程中主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依法原則,確保司法解釋符合民事訴訟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在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權限范圍內作出解釋。
二是堅持統(tǒng)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司法解釋在對修改后民事訴訟法進行整體解釋的同時,對于審判執(zhí)行工作中爭議較大,實踐經(jīng)驗充分,能夠形成統(tǒng)一認識的相關問題,在司法解釋中予以規(guī)定。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原則。司法解釋主要針對修改后民事訴訟法的重點內容和民事審判執(zhí)行中的突出問題,突出對修改后民事訴訟法新增加和修改的重要制度的落實,突出對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突出法律適用標準的統(tǒng)一。(記者 羅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