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律師】別讓租賃合同成“坑合同”!一文教你避開租賃陷阱 二維碼
租賃合同,你真的了解嗎? 在日常生活中,租賃合同無處不在。無論是租房、租車,還是租設備,都離不開租賃合同的約束。簡單來說,租賃合同就是出租人把租賃物交給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承租人則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就像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書”,明確了雙方在租賃期間的權利和義務。 在《民法典》合同編中,對租賃合同有著詳細且明確的規(guī)定。其中,第七百零三條規(guī)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這一條文從法律層面明確了租賃合同的基本概念和性質,為后續(xù)的租賃活動提供了基礎的法律依據。緊接著,第七百零四條指出:“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這就像是一份租賃合同的 “必備清單”,提醒著合同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要把這些關鍵內容都考慮周全。 生活中的租賃糾紛現狀
在當今社會,租賃市場異常活躍,租房、租車等租賃行為已成為人們生活中極為常見的一部分。然而,隨著租賃活動的日益頻繁,因租賃合同引發(fā)的糾紛也層出不窮。據相關數據顯示,在各類民事糾紛中,租賃合同糾紛的占比呈現出逐年上升的趨勢,已經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能聽到或看到各種租賃糾紛的案例。比如,租客滿心歡喜地租到房子,入住后卻發(fā)現房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像屋頂漏水、墻體裂縫等,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當租客要求房東維修時,房東卻以各種理由推脫,要么聲稱是租客使用不當造成的,要么借口工作繁忙沒時間處理,雙方為此爭論不休,矛盾不斷升級。又比如,房東在租賃期間突然單方面提高租金,完全不顧及租賃合同的約定,租客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不愿接受租金的上漲,雙方僵持不下,最終對簿公堂。還有一些情況,租客未經房東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房東得知后,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由此引發(fā)一系列的糾紛和損失賠償問題。這些看似平常的租賃糾紛,卻給當事人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損失,不僅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可能導致經濟上的損失。 典型案例深度剖析 租賃期限:到底能租多久? 小張和房東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滿心歡喜地準備開啟一段穩(wěn)定的居住生活。然而,合同里關于租賃期限的約定卻十分模糊,只寫了“長期租賃”。住了兩年后,房東突然通知小張,要求他一個月內搬走,因為房東打算把房子賣掉。小張覺得十分委屈,自己住得好好的,怎么能說搬就搬呢?他認為 “長期租賃” 起碼也得有個五六年,房東這么突然地要求他搬走,完全不合理。但房東卻堅稱,合同里沒明確具體期限,自己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雙方為此爭執(zhí)不下,最終鬧到了法院。 在這個案例中,爭議的焦點就在于租賃期限的約定不明。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guī)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 同時,第七百零七條規(guī)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在小張的案子里,由于合同未明確租賃期限,且未采用規(guī)范的書面形式清晰界定,所以被認定為不定期租賃。而對于不定期租賃,雙方當事人都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不過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在這個案例中,房東雖然有權解除合同,但應該給予小張合理的搬遷時間 。 為了避免類似的糾紛,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租賃期限。比如,可以具體約定“租賃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這樣雙方都能清楚知曉租賃的起止時間,避免因期限不明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如果確實無法確定具體時長,也盡量不要使用 “長期”“永久” 等模糊詞匯,可以先簽訂一個短期合同,后續(xù)根據實際情況再協(xié)商續(xù)約事宜 。 租金支付:按時給,怎么給? 小王租了一套房子,和房東在合同里約定了租金金額,但關于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時間卻只是簡單地寫了“每月支付”。剛開始幾個月,小王都是在每月月初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把租金付給房東。可后來有一次,小王因為工作繁忙,忘記了轉賬時間,晚了幾天才支付租金。房東對此十分不滿,認為小王違反了合同約定,要求他額外支付一筆違約金 。小王覺得很冤枉,合同里又沒說具體哪天支付,晚幾天也沒什么大不了的,而且自己也不是故意拖欠。雙方各執(zhí)一詞,矛盾逐漸升級。 這個案例涉及到租金支付的相關問題?!睹穹ǖ洹返谄甙俣粭l規(guī)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在小王的情況中,由于合同對租金支付時間約定不明,雖然小王一直習慣月初支付,但這并非合同明確規(guī)定,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他晚支付幾天確實構成了一定的違約。同時,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支付方式,也可能會引發(fā)爭議。 為了保障雙方的權益,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比如,可以約定“每月 5 日前,承租人需將租金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這樣既明確了支付的時間節(jié)點,又確定了支付的具體方式,能夠有效減少因租金支付問題產生的糾紛 。同時,對于逾期支付租金的違約責任,也應當在合同中詳細約定,比如 “若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需按照未付租金的一定比例支付違約金”,讓雙方都清楚違約的后果 。 房屋維修:誰來修,何時修? 小李租了一套房子,入住后不久發(fā)現衛(wèi)生間的馬桶出現了故障,無法正常使用。小李趕緊聯系房東,要求房東進行維修。房東卻表示,馬桶是小李使用不當弄壞的,應該由小李自己負責維修。小李覺得很委屈,自己正常使用馬桶,怎么就成了使用不當呢?而且合同里也沒明確說維修責任該怎么劃分。雙方為此僵持不下,小李無奈之下,只能自己花錢找維修師傅來修理馬桶。可修好后,小李心里還是很不舒服,他覺得這筆維修費用不應該由自己承擔,于是向房東索要維修費用,房東卻拒絕支付,雙方矛盾激化。 在房屋租賃中,維修義務的界定常常引發(fā)爭議。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出租人有責任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但如果是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維修義務。在小李的案例中,關鍵在于判斷馬桶損壞是否是小李使用不當造成的。如果小李能夠證明自己是正常使用馬桶,那么維修責任就應該由房東承擔。但由于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維修責任約定,雙方在責任認定上產生了分歧 。 為了避免這類糾紛,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應當明確維修責任。比如,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因自然損耗或房屋本身質量問題導致的維修,由出租人負責;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的損壞,由承租人負責維修及賠償” 。同時,當房屋出現需要維修的情況時,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出租人也應在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如果出租人未及時維修,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并要求出租人承擔維修費用 。另外,在入住前,承租人最好對房屋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記錄好房屋的現狀,這樣在出現問題時,就能更清楚地判斷責任歸屬 。 轉租:我能把房子再租出去嗎? 小趙租了一套房子,由于工作變動,需要搬到另一個城市。小趙覺得直接退租太可惜了,于是在沒有告知房東的情況下,將房子轉租給了朋友小錢。小錢入住后,房東偶然得知了轉租的事情,非常生氣,認為小趙未經自己同意擅自轉租,違反了租賃合同的約定,要求小趙立即解除轉租合同,并讓小錢搬走。小趙和小錢都覺得很無奈,他們認為自己并沒有做錯什么,只是想合理利用房屋資源。但房東態(tài)度堅決,雙方陷入了僵局。 轉租問題在租賃合同中是一個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在小趙的案例中,由于他未經房東同意擅自轉租,房東有權解除合同。這不僅會影響到小趙和小錢之間的轉租關系,還可能導致小趙承擔違約責任 。 對于出租方來說,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可以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是否允許轉租,以及轉租的條件和程序。比如,可以約定“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若承租人確需轉租,需提前 [X] 個月書面通知出租人,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轉租。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承租人對轉租期間租賃物的損壞及第三人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 對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有轉租的需求,一定要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的同意轉租協(xié)議,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因擅自轉租而承擔法律風險 。 律師教你規(guī)避風險 作為一名律師,見過太多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深感大家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對風險的防范意識還需加強。為了幫助大家在租賃過程中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我為大家總結了一些實用的風險規(guī)避要點。 在簽訂合同前,務必仔細審查出租方的主體資格。要求出租方提供租賃物的相關產權證明,如房產證、車輛行駛證等,以確認其是否為合法的所有權人或有權出租者。如果出租方是代理人,還需查看其授權委托書,明確委托權限和期限。同時,對租賃物進行全面檢查,記錄好其現狀,包括設備設施的完好程度、房屋的裝修情況等,最好拍照或錄制視頻留存,避免日后就租賃物的狀態(tài)產生爭議。 合同條款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關鍵,一定要仔細研讀每一條款,確保條款清晰、明確,無歧義。對于租賃期限、租金支付、維修責任、轉租條款、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要進行重點審查。例如,租賃期限要明確起止日期;租金支付方式要具體到支付賬號、支付時間;維修責任要詳細劃分雙方的責任范圍;轉租條款要明確是否允許轉租以及轉租的條件。如果對某些條款存在疑問或不滿意,要及時與對方協(xié)商修改,切勿草率簽字。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各種書面證據,如租金支付憑證、維修通知、協(xié)商記錄等。這些證據在日后可能出現的糾紛中,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比如,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租金時,要保存好轉賬記錄;與對方溝通維修事宜時,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如微信、短信或郵件,并留存聊天記錄或郵件內容。若發(fā)生糾紛,這些證據能夠幫助你證明自己的主張,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遇到問題或糾紛,要及時與對方溝通協(xié)商解決。在協(xié)商時,要保持冷靜,理性表達自己的訴求,避免情緒化的爭吵。若協(xié)商無果,可以尋求第三方調解機構的幫助,如當地的消費者協(xié)會、房地產中介協(xié)會等。如果糾紛仍然無法解決,再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在采取法律行動前,最好咨詢專業(yè)律師,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制定合理的維權策略。 總結
租賃合同雖小,卻關乎著我們生活和工作中的諸多權益。通過對《民法典》相關條文的解讀以及實際案例的分析,我們清楚地看到了租賃合同中各個條款的重要性。無論是租賃期限的明確界定、租金支付的細節(jié)約定,還是房屋維修責任的劃分、轉租權限的規(guī)范,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可能成為引發(fā)糾紛的源頭。 在租賃活動中,我們一定要謹慎對待租賃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勿大意。仔細審查合同內容,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將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約定好,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陷入租賃糾紛的泥潭。希望大家都能重視租賃合同,讓租賃生活更加安心、順利。
================================== 李武平律師,四川南充人,中共黨員,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支部書記、主任、實習律師指導老師。執(zhí)業(yè)32 年,獲多項省部級榮譽。著有四部詩集,有諸多經典案例,律師團隊秉承認真、負責、高效、專業(yè)的辦案態(tài)度,致力于為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yè)和個人提供專業(yè)法律服務。 聯系方式:0898 - 66661963 律所地址:海口市秀英區(qū)丘海大道58號萬花坊牡丹庭二樓2B(鳳凰花城內) 網站:http://www.b1a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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