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30號) 二維碼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取消乙級水利工程 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認定等六項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2022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實際,省政府商有關部委決定在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等領域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為推動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改革,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取消乙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認定、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游泳、攀巖、滑雪)許可、重要工業(yè)產品〔壓力鍋(不銹鋼壓力鍋、鋁壓力鍋)〕生產許可證核發(fā)、食用菌菌種(黑木耳菌種栽培種、香菇菌種栽培種、雙孢蘑菇菌種栽培種、平菇菌種栽培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fā)、蠶種(桑蠶原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fā)和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單位資質認定等六項行政許可事項,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省政府有關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的規(guī)定,加強和創(chuàng)新事中事后監(jiān)管,確保放得開、管得住。對適用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的市場主體,加強信用監(jiān)管,依法對其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予以失信懲戒。省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分領域制定事中事后監(jiān)管規(guī)則,適時對實行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的事項進行評估,對實踐證明可行的,繼續(xù)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經評估施行效果不好的,及時按照法定程序恢復實施有關行政許可事項。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