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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律師】李武平成功代理某建筑公司案外人異議之訴一案 二維碼
【海南律師】李武平成功代理某建筑公司案外人異議之訴一案 海南省??谑兄屑壢嗣穹ㄔ?/span> 民事判決書 (20XX)瓊01民初XX號 原告:許XX 被告:海南XX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XX 第三人:江XX 原告許XX與被告海南XX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王XX及第三人江XX案外人異議之訴一案,本院于20XX年X月X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許XX的委托代理人,被告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李武平到庭參加訴訟,被告王XX、第三人江XX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 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 本院認為,本案系案外人許XX在XX公司與王XX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生效判決的執(zhí)行中,對執(zhí)行標的位于??谑?/span>XX區(qū)XX鎮(zhèn)XX路XXXX小區(qū)住宅樓XX%房產權益及其相應的XX%土地權益提起的執(zhí)行異議之訴,請求不得對上述權益的強制執(zhí)行,因此,許XX對本案執(zhí)行標的是否享有足以阻止執(zhí)行的實體權利是本案爭議的焦點。本院認為,許XX對執(zhí)行標的不享有足以阻卻執(zhí)行的權利。理由如下: 一、對于是否能阻卻執(zhí)行XX小區(qū)住宅樓XX%房產權益的問題。因涉案的XX小區(qū)住宅樓已被生效判決確定為違法建筑,至今仍未辦理規(guī)劃報建手續(xù)及行政施工許可手續(xù),亦未能辦理綜合竣工驗收,涉案房產的產權未能得到政府行政職能部門的認可和確認。因此,許XX對涉案房產未能取得足以阻止執(zhí)行的實體權利,故對其主張停止執(zhí)行XX小區(qū)住宅樓XX%房產權益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二、對于是否能阻卻執(zhí)行XX小區(qū)住宅樓相應的XXYo土地使用權的問題。因許XX與王XX簽訂有《合作興建住宅樓合同書》,在該合同中許XX作為出地一方已讓渡了自己對土地的權利,添附至新建成的樓房當中。在合同被生效判決確認無效后雙方?jīng)]有通過確權訴訟再次明確雙方的財產權益。因此,雖然XX小區(qū)住宅樓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證在許XX名下,但其對涉案房產仍未能取得足以阻止執(zhí)行的實體權利。故對其主張停止執(zhí)行XX小區(qū)住宅樓所在土地XX%土地使用權的訴訟請求,法院亦不予支持。 三、從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出發(fā),既是雙方合作興建住宅樓,則雙方的權利義務應當對等,即使合同無效,只要不存在欺詐、脅迫等因素,亦應充分尊重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本院執(zhí)行機構以( 20XX)瓊0 1執(zhí)X號執(zhí)行裁定書裁定查封被執(zhí)行人王XX享有的位于??谑?/span>XX區(qū)府城鎮(zhèn)XX路南側XX小區(qū)住宅樓XX%房產權益及其相應的XX%土地使用權,亦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的合同約定。且若停止執(zhí)行上述裁定,亦有悖(20XX)XX民一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及( 20XX)瓊0 1民終XXX號判決的結果。 綜上,許XX要求不得對其名下面積為XXX平方米土地使用權中XX%部份及該地上房屋XX%部份的強制執(zhí)行的請求,于理無據(jù),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七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缺席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許XX的訴訟請求。 本案案件受理費XX元,由原告許XX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或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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