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無人出庭將追責 北京給民告官案件立新規(guī) 二維碼
行政機關無人出庭將追責 北京給民告官案件立新規(guī) 人民日報2月19日電 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了《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區(qū)、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在“民告官”案件中,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不出庭應訴也不委托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將由任免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依照相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處理。 該意見明確規(guī)定,做好行政應訴工作是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要帶頭履行出庭應訴職責。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不得僅委托律師出庭。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或者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等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書面建議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 據(jù)悉,北京市還將強化行政應訴工作監(jiān)督管理,將出庭應訴、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執(zhí)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實司法建議以及行政應訴能力建設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體系。對于行政機關干預、阻礙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的判決、裁定或者調(diào)解書等情況,都將對責任人進行追責。(記者 賀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