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名律師與首席大檢察官說說心里話
最高檢首次針對律師舉辦開放日活動
稿件來源: 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網記者周斌
12月8日下午,34名律師代表走進最高人民檢察院,參加檢察開放日活動。這是最高檢首次針對律師舉辦開放日活動。律師代表參觀了案件管理中心、“12309”舉報電話辦公現場、檢察委員會會議室等場所,與首席大檢察官、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等多位大檢察官面對面座談交流,袒露心扉。
參與此次活動的檢察官和律師一致認為,由于工作分工不同,檢察官和律師在法庭上往往持有完全不同的訴訟主張。以前,雙方交流少,不理解甚至還有些對立情緒。通過開展類似活動,拉近了彼此距離,增進了互信,也充分認識到,大家雖然職能不同,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一致的,改善并建立良好的關系,有助于共同的“法治夢”夢想盡快實現。
走進檢察院連嘆“沒想到”
34名律師代表來自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和27個省份的律師協(xié)會。大多數律師第一次來到最高檢機關,“沒想到”三個字在參觀過程中不時從這些律師口中蹦出。
沒想到還能異地預約檢察業(yè)務。
在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說,中心有兩大職能,一個是對案件進行集中管理,通過信息化平臺,案件從錄入到辦結全部網上流轉、辦理,實現了從事后監(jiān)督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監(jiān)督;另一個是統(tǒng)一接待訴訟代理人,方便代理人查詢案件信息。目前,全國3600多家檢察院絕大多數成立了案管中心。
當聽說今年10月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網正式開通,當事人、代理人不僅可以實時查詢案件進展,還可以預約異地檢察機關辦理相關業(yè)務時,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張小煒直言沒有想到,“我們不少律師對此還不太清楚,網絡預約方便了律師辦案,提高了效率,提升了辦案水平”。
沒想到有舉報檢察干警違法違紀專區(qū)。
走進“12309”舉報電話辦公現場,6名工作人員正在緊張地錄入舉報信息?!?2309”舉報電話開通5年來,已經受理電話舉報近40萬件。最高檢還開通了12309舉報網站,至今接受網絡舉報80多萬件。對于這些舉報,最高檢做到件件有回復。
“你們受理針對檢察官的舉報嗎?”有律師代表問。
答復讓大家滿意:去年9月,最高檢在12309舉報網站專門設立專區(qū),受理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違法違紀的舉報。
沒想到檢委會是按鍵表決。
此次參觀的5個場所中,檢委會會議室是很多律師代表最為感興趣的地方。檢委會是人民檢察院在檢察長主持下的議事決策機構,律師代表坐上大檢察官的座位,了解檢委會主要職責,并通過橢圓形桌子上的按鈕,模擬行使了一把檢察表決權。
“原來想象,檢委會開會可能是采取舉手表決的方式?!敝貞c市律師協(xié)會會長韓德云坦言,借助科技,采取按鍵的方式表決,程序化、制度化,能夠保障每個委員都能獨立發(fā)表意見,委員的投票表決權得到了尊重。
在所有參觀場所中,律師代表對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管理中心都比較熟悉。一到檔案查詢中心門口,不少律師便脫口而出“行賄黑名單”5個字。
工作人員介紹說,檢察機關將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書、裁定書認定的賄賂犯罪全部搜集錄入行賄犯罪檔案庫。截至目前,行賄犯罪檔案庫查詢量達371萬次,有關單位根據查詢結果對3000多家單位和4700名個人進行了處置。
“當前,我國對受賄罪制約比較多,但對行賄打擊力度不夠,通過建立行賄黑名單,可以彌補這方面的不足,對行賄行為產生震懾。”山東省律師協(xié)會會長蘇波說。
蘇波詢問工作人員得知:目前,具有行賄行為但沒有入罪的信息并未入庫。他提出,現在行賄被判定為犯罪的還比較少,大部分沒有被判刑,建議將這部分也錄入黑名單庫,讓公眾查詢。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全國律協(xié)、各地律協(xié)和法院、檢察院積極開展互動,對如何加強專業(yè)合作進行了很多探討。”全國律協(xié)會長王俊峰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律師和檢察官的專業(yè)合作,有助于推進法治建設,律協(xié)也將積極提高廣大律師的綜合專業(yè)能力,服務法治社會建設。
直言盼執(zhí)業(yè)權益得到保障
參觀結束后,律師代表到來最高檢新聞發(fā)布廳,與多位大檢察官、最高檢多個業(yè)務廳局的負責人面對面交流,大家就如何進一步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如何規(guī)范檢察人員和律師關系進行了深入探討。
大家一致認為,近年來,檢察機關在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方面作了不少努力,各級檢察機關根據現行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律師法中關于律師權益的內容,依法保障律師的會見權、閱卷權、知情權、提出意見權等。
據介紹,今年上半年,各級檢察機關案管部門接待律師和其他辯護人偵查階段會見申請同比上升9.2%;接待律師閱卷申請9萬余次,安排閱卷8.5萬余次,同比上升45.5%;在偵查、審查逮捕起訴中,共聽取律師意見1.9萬多件,是去年同期的兩倍。
但律師代表并不滿足于此。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原會長李大進直言不諱,“保障得還不夠給力,律師在刑事執(zhí)業(yè)中,特別是在辦理檢察院自偵案件時,遇到的困難還很多,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br />
廣東省律師協(xié)會會長歐永良也有同感。他說,刑事訴訟法明確,只有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三類案件要許可才能會見,但實踐中,一些檢察院擴大了許可會見的范圍,很多自偵案件都以“案情特別重大”為由拒絕安排會見。
對此,最高檢有關負責人回應說,將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嚴格依法辦事,對律師控告檢察官阻礙會見、閱卷的,檢察院都要書面答復。一經查實,情節(jié)輕微的,提出糾正意見;情節(jié)嚴重的,糾正后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記入司法檔案。
討論中,一些檢察官和律師指出,當前,個別檢察人員不清楚與律師交往的界限,為律師找關系、打招呼,打聽案情通風報信,甚至搞權錢交易,不僅影響了訴訟活動,影響司法公正,還損害了檢察機關和律師行業(yè)的公信力。
大家紛紛為構建檢察人員和律師規(guī)范和諧的關系建言獻策。有建議稱,應該建立檢察官回避制度,檢察官與當事人委托的律師為夫妻、父母、兄弟姐妹關系的,應自行回避,為親屬、朋友、師生、曾經同事等關系的,應報告申請回避;有建議認為,要明文禁止檢察官為律師推薦和介紹法律服務,暗示當事人更換律師等行為,禁止充當司法掮客。
“律師和檢察官在工作中接觸頻繁,一名檢察官是否優(yōu)秀,律師最有發(fā)言權,應該引入律師評議機制,讓律師給檢察官是否稱職打分,反之亦然。”陜西省律師協(xié)會會長趙黎明建議。本報北京12月8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