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平成功代理鋪面所有權確認糾紛案 二維碼
![]() [海南房地產(chǎn)律師]李武平成功代理鋪面所有權確認糾紛案 【案情簡介】上訴人冼某因一審判決以上訴人并未實際履行投資合同為由,將應歸其所有的位于保亭縣的三間鋪面所有權判歸被上訴人XXX有限公司所有,上訴人冼某對此不服,特委托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李武平律師擔任本案的二審代理律師。李武平律師代理本案后,認真閱讀了本案的全部一審案卷,理清案件的各種法律關系,整理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各種繁亂的證據(jù),制作能直接證明上訴人實際履行合同情況的證據(jù)統(tǒng)計表,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現(xiàn)場勘查,使得承辦法官一目了然的了解上訴人履行本案合同的事實情況。經(jīng)過李武平律師及其團隊的努力,本案最終獲得二審法院撤銷原審判決,改判涉案三間鋪面歸上訴人所有,被上訴人協(xié)助辦理鋪面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的勝訴結果,維護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審理結果】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XX)海南一中民一終字第XX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反訴被告)冼XX 委托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冼X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反訴原告)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冼XX 上訴人冼XX因與被告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XX公司)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一案,不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XX)保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XX年X月1X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XX年X月XX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冼XX及其委托代理人冼X、李武平和被上訴人的法定代表人冼XX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實體處理錯誤,應予以糾正,案經(jīng)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氏法通則》第九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201X)保民初字第XX號判決。 二、位于保亭縣保城鎮(zhèn)XX路(XXX西路)XX棟XX樓自東往西第X、X、XX號鋪面,歸上訴人冼XX所有。被上訴人XXXXXX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協(xié)助上訴人冼XX辦理上述鋪面的房屋所有權證。 三、限被上訴人XXXXXX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上訴人冼XX返還位于保亭縣保城鎮(zhèn)XX路(XXX西路)XX棟XX樓自東往西第XX號鋪面的租金。(租金按每月XXXX元計算,從20XX年X月1日起至歸還該鋪面之日止) 四、駁回被上訴人XXXXXX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一審本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XXXX元及反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XXX元、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XXXX元, 均由被上訴人XXXXXX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